近日,一则令人痛心的消息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湖北宜昌一名大一女生在输头孢过程中过敏离世。
4月15日22时57分左右,就读于湖北省宜昌某高校的19岁大一女生陶兰(化名),因腹痛和3名同学一起前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西陵院区急诊内科就诊,被诊断为肠胃炎。医生询问是否有药物过敏,陶兰表示不清楚,随后医生开具了包含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以及其他药物的好方。问诊时,陶兰曾询问医生使用头孢是否需要皮试,得到的答复是“不需要”。
23时23分,陶兰在一楼治疗室走廊开始输液,输第一瓶时一切正常。4月16日0时35分许,护士给陶兰换上含有头孢的第二瓶吊瓶后离开。4分钟后,陶兰突然身体不适,呼吸急促,此时陪同的同学都不在身边,她起身呼喊,却没有医护人员在场。无奈之下,陶兰自行拔针自救,随后跪着晕倒在输液椅旁边。0时41分左右,一名经过的黑衣男子发现异常并呼救,医护人员随即赶到现场救治。同日凌晨,陶兰被转入ICU治疗,但最终还是因过敏性休克、多脏器功能衰竭,于4月20日抢救无效离世。
陶兰的父亲陶先生认为,这是医院疏忽导致的悲剧。他质疑,既然头孢可能过敏,为何不做皮试;既然用药有风险,为何输液时没有医护人员在场观察。目前,家属和医院已就补偿金额达成一致,但医院认为不做皮试没有不妥,因为没有规定要求使用头孢一定需要做皮试,且医生和护士需要为多个患者做治疗,并非单个患者的特护,不存在无医护人员的情况,因此拒绝道歉。
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头孢类药物皮试以及医院医护监管责任的讨论。相关医学规定显示,头孢类药物一般不用常规皮试,除非有明确青霉素或头孢过敏史,或者药品说明书要求。此次事件为医疗行业和患者都敲响了警钟,医疗安全不容忽视,医患双方都应增强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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