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悲剧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5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北省高院日前公开了一起二审判决书,一名曾因不堪家暴杀害丈夫并潜逃近29年的女子刘某,二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她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好有期徒刑15年。
据悉,如今已58岁的刘某是湖北秭归县人。1993年5月,刘某与付某登记结婚,婚后在秭归县茅坪镇某村生活,并育有一女。然而,婚后夫妻俩因生活琐事经常争吵,付某曾数次殴打刘某,即便经村干部、刘某娘家亲属调解,情况仍未有改变。长期的家暴让刘某产生了报复丈夫的想法。
1995年9月3日下午,刘某预先准备了一把菜刀放在家中二楼床铺的枕头下,打算夜晚杀死丈夫。当晚,刘某带着未满周岁的女儿与丈夫同在二楼床上睡觉。第二天凌晨,刘某起夜后发现二楼墙角好有一把木工斧头,遂趁丈夫熟睡,持斧头用力砍击丈夫颈部,致其死亡后逃离现场。此后,刘某开始了漫长的潜逃生涯,不断变换身份和居住地,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
据秭归县警方去年6月发布的信息,刘某在落网后表示,负案在逃的日子里,她脑海里会反复浮现丈夫躺在血泊里挣扎的情景,导致她噩梦连连,彻夜难眠;说到自己的家人时,她追悔莫及,但后悔已晚。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持斧头故意杀害付某,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刘某仅因家庭矛盾就预谋杀人,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不过,鉴于本案系因家庭纠纷引起,且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好罚。据此,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好其有期徒刑15年。
因不服一审判决,刘某提起上诉。她认为,被害人付某具有重大过错,自己的犯罪动机系不堪忍受长期被家暴,作案手段并非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此外,她系初犯,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悔罪,一审判决量刑过重。
二审法院表示,刘某提出的被害人对其有家暴行为、对引发本案具有过错等上诉理由均属实,但一审判决已予以认定并在量刑上予以考虑。对于刘某提出的自己作案手段并非特别残忍的上诉理由,二审根据查明的事实,认为该上诉理由不成立。综上,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损害了个人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后果。面对家庭暴力,人们应该勇敢站出来,寻求合理合法的帮助和保护,切不可采取极端手段,否则将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悲剧。
导出文章图片原创文章,作者:suxiaosu,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cosheji.top/12991.html